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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严惩!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6-10-15 16:03:12| 收藏本文 | 点击:载入次数... ]

 

 

报废车上路和无证驾驶一直是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但还是有些人胆子够大,顶风上路。10月13日上午,四川藉民工廖碧勇就闯了祸。
    当天上午,四川民工廖碧勇从乌洋驾驶一辆70C男庄嘉陵摩托车上班,在枫溪区如意路工业区与一名驾驶摩托车准备左拐弯的女士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该女士骨盆骨断裂送医院救治。
    经交警部门查明,廖碧勇并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廖碧勇驾驶的摩托车是没有牌号的报废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廖碧勇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及全国公安信息查询系统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做出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面对自己违法行为带来的苦果,廖碧勇后悔不已。
    廖碧勇 :我承认我是有错的,无证驾驶是有错的。
    后悔已晚。当廖碧勇被带上警车时,他受到的不仅是行政处罚,还留给两个家庭深痛的伤害。
    交警部门指出,无证驾驶和报废车上路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两大威胁。对此,交警部门将持之以恒予以打击。
    林曦 市区交警大队交管股股长:造成受伤方的权益没有保障,没有驾驶资格跟没有车号牌都没能得到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无号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交警部门在查缉方面增大难度。交警部门对无号牌车辆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没有驾驶资格上路行驶的,已经查获都将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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