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潮州吧 >> 新闻 >> 民生直播室 >> 正文

动不动上演“跳楼秀” 此举应承担法律责任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6-10-24 10:47:06| 收藏本文 | 点击:载入次数... ]
 

不久前,市区也有一名男子为情所困而想跳楼自杀,虽然最后该男子被成功救了下来,但事件本身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于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挫折后动不动就上演跳楼秀的行为,市民们普遍表示反感。


    市民: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好的,不理智,既然(老婆)跑了就跑了,没必要那么认真,她那样对你,就没必要时那样对她。
    市民:这种行为对自己不负责任,也对不起家里人,对社会也造成负面影响。
    市民:(这种行为)我认为不合适。他一旦要跳楼,必定出动很多人力,惊动很多群众,要出动警方等多方面进行抢救。
    市民:反正两人的感情不合,也不应该这样,如果实在合不下去,那可以分手、离婚、采取这样的方式太偏激了。
    市民们认为,动不动就采取跳楼这种极端方式,根本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结果只会让亲人担心,耗费社会资源。弄不好还真的陪上宝贵的生命。
    而法律界人士则指出,一些跳楼者认为跳楼是自身的事,与别人无关。这种观念是极端错误的,其跳楼行为已影响了社会秩序,跳楼者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律师 杨楚忠:这种行为属于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行为(人)进行警告、罚款,严重的可以进行拘留。
    在这里,我们要谴责上演了这出跳楼闹剧的醉酒青年。如果妻子确实与人私奔,也犯不着要生要死的,一定还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希望当事人能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珍惜生命,好好做人。

 

 


网友评论:
发表您对动不动上演“跳楼秀” 此举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评论
姓 名: *
性 别: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新闻,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