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消息,香港《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 2007年1月1日起生效,指定所有工作地方、公众地方、食肆、街市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公众游乐场地内大部分范围,实施禁烟。 根据各区议会的意见,约1,200个公众游乐场地全面禁烟,约195个场地内会划出面积不超过1…


香港公众游乐场地明年全面禁烟
根据各区议会的意见,约1,200个公众游乐场地全面禁烟,约195个场地内会划出面积不超过1%的吸烟区,60个小场地不会禁烟。
禁止吸烟的场地,包括泳滩、公众泳池、体育场、运动场、体育馆及大部分的公园和游乐场。
根据修订条例,康文署署长可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并在谘询区议会后,在公众游乐场地内划定吸烟区。
由于区议会2007年开始参与管理康文署的一些地区设施,康文署已就公众游乐场地的禁烟安排,按既定原则谘询了18区区议会。
据悉,在每个公众游乐场地入口张贴清晰告示,显示该场地是否禁烟。在有划分吸烟区的场地,并有地图及指示牌,让市民知悉设立吸烟区的情况。
所有文娱中心、博物馆和图书馆的室内范围继续全面禁烟。至于文化场馆的户外地方,则根据现行法例的规定,因应实际环境划分禁烟区和非禁烟区,并有清楚的告示。
(责任编辑:刘锋)网友评论:
发表您对香港公众游乐场地明年全面禁烟的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文章,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文章,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