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潮州吧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工商银行因30亿资产未处置完毕面临法律惩罚

[ 来源:孙铭   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孙铭   2… | 时间:2008-3-31 0:22:01| 收藏本文 | 点击:载入次数... ]
  3月25日,全球市值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601398.SH)(进入该股吧,新版行情,资讯)发布了2007年业绩报告,在信贷紧缩和美国次按危机等种种不利因素影响下,工行仍取得了高达823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幅65%。

  而几乎与此同时,工行正在为资产处置事情而上下奔走。工行上市时曾有近40亿元的抵债资产和股权投资本应在2007年6月份处置完毕,但处置的进度远远低于当初的预计,时至今日,仍有近30亿元的资产尚未处置,如不申请国务院特批,工行将面临触犯<商业银行法>的危险。

  据消息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已经将此事上报国务院,请求特批工行将这些资产的处置时间再延长两年。

  "违规"资产由来

  "约40亿元的资产在工行上市前就应该处置完毕,主要包括抵债资产、境内股权投资和工行自办的公司资产。"工行有关人士透露。

  而据上述人士分析,这些资产多属工行被动持有,由于<商业银行法>对这类资产的持有期限有硬性规定,持有这些资产意味着法律风险。

  中国目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金融机构与实业公司有着严格的界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由于银行的贷款多是以实业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一旦贷款无法偿还,商业银行将对抵押或者质押的资产进行回收,银行将被动持有实业资产,因此,<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

  两年是银行持有抵债资产的法定最长期限。2006年工行上市前夕,工行的约40亿元被动持有的资产持有期限已经超过两年。为了避免上市时可能出现的法律障碍,工行请求国家特批其持有遗留下的抵债资产。

  据悉,工行当时申请特批持有超过两年的抵债资产,包括420笔总价值约30亿元的抵债资产,以及74笔总价值近10亿元的境内股权投资项目。

  按照工行网站资产处置的相关信息,这些资产按照类别可以划分为土地资产(包括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公司股权、办公综合楼及商场、住宅、宾馆饭店等。

  该类资产的取得确实大多是被动持有,比如在土地资产中,2004年江西省武

[1] [2] [3] [4] 下一页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发表您对工商银行因30亿资产未处置完毕面临法律惩罚的评论
姓 名: *
性 别: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文章,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